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,深圳市司法局于2022年初发文明确,申请人提出的法律援助事项属于本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范围的,可在全市各区之间开展“市域通办”法律援助业务。罗湖区法律援助处主动学习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,专项组织法援律师业务培训,研究探讨疑难事项,规范工作流程标准,并于5月5日完成了全市首宗“市域通办”法律援助申请业务。
4月28号下午,罗湖区法律援助处接到一位孔姓老人电话,据了解该老人67岁,离异独居,身体一级残疾,目前家住龙岗区。由于孔某行动不便、无法自理,且无人照顾、无经济来源,生活陷入极度困境,要求前妻支付扶养费,其前妻户籍地为罗湖区。
考虑到孔某行动不便、诉求迫切的情况,罗湖区法援处决定立即采用“市域通办”法律援助模式,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、审查和组织办理,第一时间联系龙岗区法律援助部门,就受援人求助情况进行沟通,协调该区工作人员,上门耐心指导孔某完成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,通过邮寄的形式,将相关资料寄至罗湖区法援处。罗湖区法援处在收到资料后,马上进行核查,认定其符合受理资格,同时指派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林律师为孔某提供贴心的上门服务,高质高效完成法律援助案件。
今年以来,罗湖区法援处不断深化便民措施,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残疾人、重病患者提供“上门服务”,通过“市域通办”“反向办”等方式,力争为群众把实事办好、把好事办实,多元化体现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工作宗旨,让群众切实体验到“足不出户办好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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